2025年6月12日,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就(2023)苏01民初4082号淘宝诉相关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被告通过“小旺神”插件及“数小易”平台实施的四类行为构成对原告商业秘密及数据权益的侵害,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10万元。此案作为“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”,标志着我国司法对数字经济领域数据权益保护的重大突破。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王佩佩、吴迪律师团队凭借专业法律服务,助力原告方取得全面胜诉。本案一审判决之后新华日报以《“数据资源法治第一案”一审南京落槌》为题,深度报道案件意义,中共江苏省委新闻网等多家主流媒体予以转载,案件引发行业广泛关注。
数据权益保护新标杆:技术中立不能突破法律底线
本案核心争议聚焦于电商平台数据资源的法律属性认定。法院判决明确,淘宝、天猫平台通过合法经营形成的用户行为数据、交易数据及衍生数据产品,构成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商业秘密及数据权益。被告开发的“指数一键还原”功能通过破解加密算法还原平台数据,“竞品监控”功能未经授权抓取商家经营信息,“素材下载”功能批量复制平台原创素材,“数小易”API接口更实现系统性数据导流,上述行为均构成对原告数据权益的实质性侵害。
代理律师团队通过电子存证、技术鉴证等手段,构建起完整的侵权证据链。王佩佩律师在庭审中指出:“数据作为数字经济核心生产要素,其合法收集、加工形成的权益应受法律保护。被告行为已突破技术中立边界,实质构成不正当竞争。”这一主张获得法院全面采纳。
纵联律所专业护航:知识产权团队再创经典案例
作为承办律所,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充分发挥“双资质”(律师事务所+专利代理机构)优势,组建跨领域专业团队应战。案件代理过程中,律所协调技术专家对涉案软件功能进行逆向解析,会同会计师量化损失,制定“商业秘密+数据权益”双轨并行的诉讼策略。
王佩佩律师团队此前已代理“汤沟商标案”“北大方正著作权案”等全国标杆案件,本次胜诉再次彰显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实力。团队成员吴迪律师表示:“本案判决确立了数据权益保护的三大裁判规则:一是明确电商平台数据集合的商业秘密属性;二是认定技术手段绕过平台保护措施构成侵权;三是支持惩罚性赔偿适用。这对规范数据要素市场具有里程碑意义。”
服务数字经济战略:纵联律所持续深耕新兴领域
近年来,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围绕国家数字经济战略,构建起“技术+法律”复合型服务模式。律所总负责人顾晓宁律师强调:“从代理华为、腾讯等头部企业维权,到本次数据权益第一案,我们始终聚焦科技创新法律服务需求。本次胜诉不仅维护了客户权益,更为行业合规发展提供了司法样本。”
目前,纵联律所已建立数据合规、知识产权保护、人工智能法律风险防控等专项法律服务产品,为数百家科技创新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法律支持。随着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深入实施,律所将持续深耕数字经济领域,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。
结语
本案一审判决之后,被告已主动履行停止侵权义务。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关注案件执行进展,并以此为契机深化数据权益保护理论研究,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。